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老潼关加盟骗局,以及老潼关加盟店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先是河南“逍遥镇胡辣汤”状告商户惹商标风波。紧接着,陕西潼关县“潼关肉夹馍”又陷商标纠纷。
日前,“潼关肉夹馍协会”将带有“潼关”俩字的肉夹馍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万至5万元。如果商家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要缴纳9.98万元。
11月25日,新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潼关肉夹馍协会”全权授权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潼关肉夹馍”商标的使用权、运营权以及商标品牌宣传、推广权,并通过收取费用,对商户进行加盟授权。据该协会微信公众号“潼关肉夹馍”发布的加盟详情中,以旗舰店为例,意向金、保证金、加盟费的标价总和约13.98万元。另一个让人容易产生联想的地方是,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是“王华锋”,而被授权的两家餐饮企业和关联公司,也出现了 “王华锋”的名字。
法律人士认为,“潼关肉夹馍” 的商标是一个地理标识商标,带有公益性质。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公共资源。“潼关肉夹馍协会” 全国发起几百起诉讼的行为涉嫌滥用诉权。
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侵害商标权起诉多家小吃店
11月21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的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因卖的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万至5万元不等。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99800元。报道显示,多数商户认为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为被告很无辜,也不认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起诉,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不是在维权而是在敛财。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5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王华锋。目前,该协会共有13条商标信息,包括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餐饮住宿类“潼关肉夹馍”、广告营销类“潼关肉夹馍”以及以上3种国际分类的多种字体的“老潼关”商标。其中,2012年10月8日申请的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餐饮住宿类“潼关肉夹馍”以及2018年12月13日、2020年4月8日申请的两个类别的“潼关肉夹馍”商标,均已显示商标无效。另有7个商标显示为“等待实质审查”状态。目前成功注册的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一枚商标,申请日期为2014年4月,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2月。
新京报记者在天眼查看到,目前潼关肉夹馍协会共有开庭公告212条,被告包括多地的肉夹馍店、小吃店、快餐店,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而在11条已有判决结果的法律诉讼中,也多是“潼关肉夹馍协会”为原告,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多家小吃店,不过案件大都撤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212条开庭公告中,很多被告的店名中并没有“潼关”“潼关肉夹馍”等字样。一位被告的商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他成为被告仅仅因为部分菜单有“潼关肉夹馍”的选项。
加盟费标价最高近14万元
11月25日,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潼关肉夹馍协会”电话,均无人接听。经查询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为“潼关肉夹馍”,其简介为“由老潼关小吃协会在潼关县政府及县就业局的倡导与支持下倾心打造,全权授权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举办潼关小吃创业技能培训,着力弘扬潼关小吃,发展潼关肉夹馍品牌。”
“潼关肉夹馍”公众号截图
新京报记者在“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潼关肉夹馍”的加盟详情中注意到,加盟费分3档,分别为旗舰店9.98万、标准店5.98万、创业店3.98万。此外,还会根据旗舰店、标准店、创业店的分类,收取不同价格的意向金、保证金、管理费、小吃协会会费。以旗舰店为例,意向金、保证金、加盟费总和约为13.98万元,此外还要缴纳800元/月的管理费和200元小吃协会会费。也有媒体报道,其会员费为“1年2400元,1月200元”。如果需要人员学习、操作培训、开业帮扶、设备定位设计等,还需缴纳2000元至4200元不等的费用。
“潼关肉夹馍”公号截图
被授权的两家餐饮公司与协会均出现 “王华锋”
根据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相关负责人对商户称,加盟是“协会授权的,底下有专业的运营公司、餐饮公司。”“公司是协会授权它可以用这个品牌去做餐饮管理,协会依靠公司所做的各种标准。”
根据天眼查的信息显示,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开锋,潼关县潼味快餐供应有限公司为大股东,持股比例100%。董开锋任潼关县潼味快餐供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占股40%,王华锋持股60%。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迪,其中王华锋持股比例为55%,董开锋持股30%。其旗下品牌包括了潼关肉夹馍、王华峰肉夹馍、潼十三肉夹馍。
11月25日,新京报记者分别拨打两家公司的工商登记电话,西安万盛显示“号码为空号”,盛潼餐饮的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据了解,上述两公司中的王华锋为同一人。天眼查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也名为“王华锋”。
据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解释称,起诉是“希望大家加入到协会,共同发展这个品牌。”至于交费则为“律师全权代理,协会不知道具体情况。陕西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此事影响面较广,已经引起关注,潼关县政府相关领导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开会协商。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维权已被叫停
与近期“潼关肉夹馍”事件相似的还有“逍遥镇胡辣汤”。
11月16日,河南焦作50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原因是他们招牌上使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已经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商户们找到法院询问,被告知可以选择庭前调解。而调解的主要解决方式就是需要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并缴纳一定的会费。即要想继续使用“逍遥镇”的牌子,每年要向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交纳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到5万元。
11月21日晚间,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情况说明,表示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情况说明中还称“胡辣汤不仅是逍遥镇的,更是全国人民的。逍遥镇胡辣汤之所以成为家喻户晓的美味佳肴,离不开各地胡辣汤经营户的传承熬制,离不开业内同仁的辛苦打拼,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支持。”
《河南日报》刊发评论文章《“逍遥镇胡辣汤”美名远播,才是“真逍遥”》指出:根据我国商标法,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将“逍遥镇”三个字注册成商标,的确是可以主张正当权益。但法律之外,还有公理和人情。卖汤户们不买账的地方在于:本该维护品牌形象的行业协会,一上来就谈钱,这样的做法不免让人感到有“割韭菜”之嫌。
两协会被指涉嫌滥用诉权
新京报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潼关肉夹馍”商标性质为“集体”,该商标是一个地理标识商标。法律界人士认为,“集体商标”区别于“普通商标”,属于集体所有,具有公共属性,带有公益性质。
11月24日,著名公益律师张新年在其微博上公开表示,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事件,经当地产业中心责令暂停,已偃旗息鼓。忽又惊见潼关肉夹馍协会擂鼓正酣,打响肉夹馍商标维权战,在全国发起几百起诉讼!不过目前结案的几起案件,均以撤诉告终!“假如这个协会胜了,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山西刀削面......会不会起而效之,引发餐饮界有史以来的第一场大混战?!”他还提出,“胡辣汤协会、肉夹馍协会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滥诉行为,严重影响甚至扰乱了司法秩序!”
随后,张新年再次发微博表示,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公共资源。“如果任由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协会这样胡闹,会起到非常坏的示范作用,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行业在内的很多领域今后都有可能成立此类协会,然后滥用诉权,动辄发起诉讼,小商家成了鱼肉,法院也会不堪其扰!”
11月24日,《光明日报》也刊发评论文章《别打着规范美食标准的幌子来牟利》,指出地方小吃归属于所有人,这意味即便地方政府想要规范发展地方美食,也应秉持着公益性原则,而不是借机任由其下属社会组织以法律的名义扰乱市场秩序。法律意识强,不代表可以滥权滥诉。从媒体报道索赔金额看,相关赔偿或加盟金额的标准依据难以服众,给人以个别社会组织打着统一标准、促进地方美食发展的幌子企图牟利的观感。
新京报记者 王萍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王心
11月24日,有网友发现,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网疑似被黑,满屏飘满黑底绿字“无良协会”。
同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因商标维权一事引发大量关注。全国各地多名经营肉夹馍的商家反映,他们因为招牌中包括“潼关肉夹馍”字样,遭到该协会的起诉。公开信息显示,协会相关诉讼有100多条。有律师质疑协会行为或涉“滥诉”,引发大量关注。
11月24日上午,潼关肉夹馍协会一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大概是11月23日,他们发现官网变成现在飘满“无良协会”的状态,目前协会已安排专人处理,不久将就此事发布声明,讲清事件前因后果。记者询问该工作人员,协会被黑是否与协会商标维权一事相关。该工作人员表示,他暂时不方便回应,协会将就此事公开发声。
起诉书 受访者提供
商标维权引争议
招牌带潼关肉夹馍字样被诉赔5万
近日,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商标维权案件引发大量争议。11月24日,广东阳江一名商家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于11月初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得知自己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理由是店铺的招牌“陕西潼关肉夹馍”侵害了对方的商标权。协会要求张先生不得使用相关的字样,并且赔偿5万元。
对此,张先生感到无法理解,他表示,自己是西安人,潼关是地名,老家满大街都是有着类似招牌的店铺,“而且我还是加盟店,招牌还是公司做的”。
张先生表示,目前他已把被起诉一事上报给了总公司,“公司说帮我请律师应诉,具体会怎样我也不知道,现在还很担心。”他也表示,协会至今没有联系过他,“而且也没有任何事先沟通,不然我们也可以协商解决”。
另一位在齐齐哈尔开小吃店的于先生也遭到了该协会起诉,但他最后选择和解,“我想法律既然支持他,我就遵守法律,我也害怕,我是开米线店,也卖肉夹馍。我第一时间就把店里所有带这个字样的产品都下架了、取缔了,然后赔了钱,不赔钱他们能撤诉吗?”
于先生表示,具体的“赔偿”金额他无法公开,只能透露没有超出11000元,“今天他们律师给我打电话,说有保密协议,不能和媒体公布。”
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疑似被黑
官网疑被黑飘满“无良协会”字样
协会人员:将严查
11月24日,有网友发现,疑似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域名为http://www.tgrjm.com)的网站被黑,界面飘满黑底绿字“无良协会”。
11月24日,潼关肉夹馍协会一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大概是11月23日,他们发现官网变成现在飘满“无良协会”的状态,目前协会已经安排专人处理,不久将就此事发布声明,讲清事件的前因后果。
近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因商标维权一事引发大量关注。全国各地多名经营肉夹馍的商家反映,他们因为招牌中包括“潼关肉夹馍”字样,遭到了该协会的起诉。
记者询问该工作人员,协会被黑是否与协会商标维权一事相关?该工作人员表示,他暂时不方便回应此事,协会将公开发声。
“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声明
协会声明:
各地山寨店铺伤害品牌形象
公开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和平路北段,持有“潼关肉夹馍”商标。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潼关肉夹馍”商标的国际分类是第30类方便食品类,对应的商品是肉夹馍。
启信宝数据显示,该协会涉及司法诉讼165条,大部分为侵犯商标权纠纷,被起诉的商家分布全国各地。封面新闻在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案件,发现案件大多以商家撤诉告终。
一例协会与浙江某小吃店商标侵权裁判文书显示,法院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享有14369120号集体商标,且处在有效期内,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保护,其有权提起本案诉讼。经比对,被诉侵权的“老潼关肉夹馍”标识与第14369120号商标中的文字及读音方面相同,构成近似。法院判决,该小吃店赔偿协会11000元。
记者注意到,“潼关肉夹馍协会”地址及法定代表人与“老潼关小吃协会”相同,目前“老潼关小吃协会”的官网部分界面仍能正常打开,官网一则落款为“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的《关于对违规、违法、侵权行为追责的声明》称:协会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号为14369120号……目前在陕西省及国内其他地区出现了个别打着“潼关肉夹馍”品牌的违规、违法的山寨店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本协会的商标权。其经营者一般未经任何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不明、内部管理混乱、卫生环境脏乱不堪,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食品健康,同时也伤害了“潼关肉夹馍”的品牌形象。
律师:
地名+普通小吃名 是否构成商标存在异议
24日上午,律师张新年则在微博发声质疑,“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通用名,两者结合竟然能注册商标?”“如果这个协会胜利了,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山西刀削面……会不会起而效之,引起餐饮界大混战?”
“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普通小吃名,能否构成商标是有异议的。”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市蓉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庆国则表示,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地名无法被注册为商标,协会通过增加“肉夹馍”几字注册该商标存在异议,“潼关肉夹馍为什么是你的商标?大家都要吃肉夹馍。”
陈庆国介绍,若协会享有商标,可依法维权,而且确实占有一定的优势,“除非你能证明你是在他注册之前就使用这个名称,就不受这个限制。”
陈庆国建议,相关人士可尝试去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商标。(wc来源:封面新闻)